水利部原副局长滕玉军涉内幕交易 水利部回应已知晓此事
导读
2023年3月,中国证监会公布2023年第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曾任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副局长的滕玉军内幕交易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16.SH,下称:三峡水利)一事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滕玉军违法所得52.73万元,并罚款105.46万元。滕玉军“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披露滕玉军内幕交易三峡水利股票的成交金额为480.96万元,已达到并超过《刑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内幕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界定线。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是水利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之一。
2023年4月10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滕玉军已经退休。
水利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则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已知晓证监会处罚滕玉军一事,而后续水利部将如何跟进处理,他们还需进一步了解。
滕玉军,1961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人民大学官方网站在2012年1月公布的一则消息显示,滕玉军是该校经济学院的院友,彼时他的职务是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巡视员。
滕玉军在2002年至2006年,也担任过三峡水利的董事职务。
彼时三峡水利披露的信息显示:
滕玉军曾任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院设计室主任、所长助理;水利部黄河万家寨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助理、工程处处长;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后又任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副局长,并兼任三峡水利董事、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水利部经济管理局曾是三峡水利的第二大股东,占股18.73%。水利部经济管理局为水利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曾名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后同综合事业局实行一体化运转,由综合事业局局长兼任综合开发管理中心主任。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的职能之一,即负责管理水利部所辖的上市公司股权等资产的管理。
2019年,滕玉军曾因违规参加公款宴请,被诫勉谈话。而在2022年7月11日至19日,滕玉军还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副局长身份对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稽察。
2023年4月10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滕玉军目前已经退休。
肇起重庆配售电业务整体上市项目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18年前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混改试点方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峡集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研究论证,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合能源)、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长兴电力)上市的方案和路径,推进重庆配售电业务整体上市。
2018年9月12日,三峡集团主要负责人带队拜访水利部主要负责人等,协调重庆配售电整体上市事宜,汇报三峡水利重组事宜,水利部表示支持。会后,水利部要求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三峡集团与水利部合作事宜。
同年10月26日,三峡集团副总经理张定明带队拜访水利部,具体协调重庆配售电业务整体上市事宜,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局长刘云杰参会。
同年11月14日,长兴电力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同意长兴电力参与联合能源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1月9日,张定明再次带队到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刘云杰、滕玉军、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华水利)董事长叶建桥等就推动重庆配售电业务整体上市等进行沟通,双方同意形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月10日,新华水利向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报送《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解决“两厂”问题的请示》。次日至1月14日,滕玉军、刘云杰先后对此请示作出批示。
1月25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召开党委会,同意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三峡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意支持以三峡水利为平台实施“四网融合”。刘云杰、滕玉军等参加了会议。1月28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向水利部上报了《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解决“两厂”问题的报告》。
3月4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三峡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年3月9日,三峡水利披露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联合能源控股权、长兴电力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证监会认为:三峡水利发布的重组方案符合《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资产的决定”的规定,在信息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月9日,公开于2019年3月9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滕玉军等多人。
融资买入三峡水利 成交金额逾480万
在此内幕信息形成期间,三峡水利的股价大幅度攀升。
2019年1月9日,其开盘于7.65元/股,至3月8日收盘于9.96元/股,涨幅超过30%;同期上证综指上涨约为17.09%。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三峡水利股价走势图,向前复权价)
滕玉军也是在此期间,大举买入三峡水利的股票。
2019年2月27日、28日,他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买入9.28万股三峡水利股票,又通过证券信用账户,以融资的方式买入43.1998万股三峡水利股票,成交金额480.96万元,每股均价约为9.165元。
2019年3月25日,滕玉军将其信用账户持有的三峡水利股票全部卖出,获利约52.73万元。当日,三峡水利以涨停价10.96元/股开盘,收盘于10.52元/股。
滕玉军是在2004年3月,即在中信证券开立证券账户;2016年6月,又开立了信用账户,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事后证监会查明,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滕玉军名下的账户是使用其本人尾号1118的手机号码下单,账户中的资金为他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资金。上述期间,滕玉军名下的证券账户由滕玉军控制使用。
证监会由此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滕玉军违法所得52.73万元,并给予两倍罚款,即105.46万元。
滕玉军本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证监会宣布,“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值得注意的是,滕玉军此举在刑法上已涉嫌内幕交易罪。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内幕交易的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即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证监会认定滕玉军涉内幕交易三峡水利股票的成交金额达到480.96万元,即已达到并超过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界定线。
熟悉证券法律法规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近年来,类似案件,证监会在完成行政处罚后,一般都会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等部门再行跟进。